女儿和丈夫都没有过世, 阿姨岳父活着,我们联系不上。 财产分配应该如何处理?

时间:2023-10-01 作者:杭州专业离婚律师

法律分析:财产的分配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。如果有遗嘱,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。如果没有遗嘱,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。对于有生活困难又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可以予以照顾,在分配时适当多分。
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分配金额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到法院起诉。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法》
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
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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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死亡的,财产的分配:应该首先分割出一半,作为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。剩余的一半财产,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留遗嘱、遗赠协议的,则作为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。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。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法》
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
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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